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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政协创新体系
来源:发布时间: 2014-01-17
自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来,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走过了生根、发展、壮大的60年光辉历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重要组成内容,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各个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文结合参与深圳市政协及广东省政协有关活动工作的体会,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人民政协工作创新谈几点自己的初浅认识。
一、人民政协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
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余年来,在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伟大实践中,逐渐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下简称“中国道路”)。对此,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报告上,进行了系统阐述、全面概括和高度总结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国学术理论界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的研究,首先是从经济领域展开,然后再扩展到政治、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在从经济领域进行分析时,主要又是从讨论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渐进式改革发展道路和模式展开的,大多侧重从经济学的角度,按照转型、转轨、发展等多个视角进行多重研究②,不论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范式进行的分析,还是从比较经济学范式、或者从制度经济学范式展开的研究,基本上都认同中国渐进式改革发展道路形成了一些显著特点,如增量改革、试验推广、双轨制(从体制外到体制内改革)、微观改革先于宏观改革、经济改革先于政治改革等。近年来,人们把研究范围扩展到经济领域以外的其他方面,开始注重从政治学、社会学等方面研究“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从发展方向与基本原则、政治特征及战略布局等方面扩展了相关研究内容,并取得了不少理论研究成果。
国外学者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的研究大体上也经历了从经济领域向其他方面的扩展过程。例如,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乔舒亚·库珀·拉莫于2004年5月发表题为《北京共识》的论文,把“中国模式”归纳为切合基本需要并寻求公正及高质量增长的一种发展途径,指出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仅适合中国而且也是发展中国家效仿的榜样,由此引发国际主流媒体纷纷参与讨论,得出中国的崛起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除西方发展模式之外的另一个理智选择的结论,自此,“北京共识”及其所代表的中国模式被普遍认为是当代经济发展的成功模式,中国转型发展被赋予了世界意义。当然,正在崛起的中国的发展道路,也给西方学者带来新的思考问题:制度和西方完全不同的中国是否创造了另一种发展模式?中国模式是否可以被其他国家如印度等复制?对此类问题,提出“软实力”概念的美国学者约瑟夫·奈在2008年2月指出⑤,“中国的经济增长不仅让发展中国家获益巨大,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和道路也被一些国家视为可效仿的榜样……更重要的是将来,中国倡导的政治价值观、社会发展模式和对外政策做法,会进一步在世界公众中产生共鸣和影响力”。从这个角度来看,30年中国改革开放探索形成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除具有已被广泛关注到的渐进式改革(与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的激进式改革相区别)的特点之外,还具有独立于西方国家的自主发展的特点,这实际上已经跳出经济领域来探讨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了。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当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从60年发展历程和实际成效来看,这一扎根于中国大地、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确实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方面,都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
在此过程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及爱国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基础上产生的人民政协,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机构和主要平台,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形式和主要渠道,在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也自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关,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工作的不断发展,也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有机组成内容。从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人民政协在思想理论与实际工作两个方面的不断探索来看,人民政协依靠其自身独特的职能、特色和优势,不但为推进当代中国的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还丰富、充实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体系。
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协创新体系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人民政协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重要组成内容和基本力量,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据统计,目前全国政协已经发展成为涵盖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以及2000多名政协委员的政治组织,全国、省、市、县四级政协组织3161个,各级政协委员60余万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人民政协所承担的新任务和面临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加大创新力度、拓展工作方式便成为未来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日益重要的工作。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要发挥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政治文明和民主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也迫切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不断创新和探索。
对于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政协工作创新,不论是从事政协理论研究的学术界,还是从事政协具体工作的各级政协机构和相关同志,都分别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提出了许多思路,对推进政协事业发展都将产生积极、有益的影响。不过,笔者发现,这些理论观点和工作思路大多是从作为同一层级的政协整体(全国政协或各级地方政协)的角度而展开的探索,几乎没有从不同层级的政协体系结构(全国-省-市-县四级)来提出相关工作重点的部署或设想。
本文认为,既然经过不断创新的人民政协已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处于不同层级的政协组织在全国政协创新体系中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及其相应职责,加之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使得不同地域上的政协机构在全国政协创新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发挥的作用也存在差异,因此在未来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进程中,完全有必要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政协组织的性质、特点和所发挥的作用大小等具体情况,在充分发挥各地政协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逐渐构建基于全国政协总体发展目标下的政协创新主体,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重点上共同推进全国政协的创新工作,进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中的人民政协创新体系。
一个可资借鉴的例子是在我国渐进式改革过程中从经济特区扩展为特区体系。⑦自2005年以来,为推进新形势下的改革开放,国家通过制度安排,继续以局部地方的改革探索来带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开放创新,为此先后设立各类改革开放试验区,既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市),又有侧重于专项目标的发展试验区(以成都+重庆构成的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以武汉+长株潭构成的两型社会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北部湾对外开放试验区),还有地方层面设立的各类试验区,由此形成了以综合配套改革及专项发展为主体的特区体系,共同承担起新形势下目标明确、各有侧重、相互协同的改革开放试验功能,以特区体系方式继续发挥在体制转轨和科学发展上的先行先试作用。
在构建全国政协创新体系时,首先应根据各级政协组织的不同特点尤其是职能发挥程度,科学合理地对不同层级的政协机构确定各有侧重的创新引导,对其主导功能、重点职责、发展方向进行战略性分工和合理配置。
——全国政协:人数众多,代表性强,多元化特征明显,政治价值大,原创性探索风险较高,不宜直接进行首创性探索,适合在地方政协探索成功的基础上进行全国性示范和推广,在政协创新体系中应更多发挥作为中国特色民主制度及政治文明的最高价值取向功能,强化其国家级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色,重点突出政协创新工作的全国性推广作用。
——省级政协:界于全国政协和市级政协之间,既或多或少具有全国政协的特点,又或多或少表现出市级政协的特色,总体上可在局部范围进行原创性创新探索,并在省级统筹和推广意义上发挥明显优势和作用,但全局性创新能力仍然有限。
——城市政协(含市级政协和区级政协):在现行全国政协体系中,由于以城市为主体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的全面快速发展,而以城市为单元的地域空间为城市政协工作提供了较为合理的共同平台和合作载体,加之不断形成和强化的城市综合性、聚集性特点、城市市民规模和结构相对合理、价值需求取向较为接近、市区公共机构与社会团体较具创新和探索精神,因而使得由市、区两级政协构成的城市政协工作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和创新性,相比之下容易对政协各项工作进行局部探索、深度创新和全面推进。
——县级政协:受制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约束,加之政协组成人员参政议政能力及政治素质水平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在政协体系中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相对不高,更多会围绕或偏重于基层民生等事项展开。
根据各层级政协和各地域政协的实际发展情况综合分析,在由全国政协、省级政协、市级政协、县级政协构成的中国政协体系结构中,城市政协(包括市政协和区政协)是最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的政协组织,应当承担起人民政协创新主要突破口的功能和职责,应在中国政协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田小静